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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公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笔试成绩的通知

来源:天津大学新闻网 | 发布时间:2022-09-14 05:44:19 |  访问:12884

按照《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022年7月18日)规定的程序,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教学信息化建设与研究人员、信息化项目管理人员、学报编辑、人事档案干事、财务信息化人员和专职心理辅导员等六个岗位笔试已于2022年8月27日结束,现已进入到资格复审和面试阶段,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绩公布

序号报考职位准考证号成绩
1学报编辑2282701010157
2学报编辑2282701010264.5
3学报编辑2282701010562
4学报编辑2282701010660.5
5学报编辑2282701010767
6学报编辑2282701010959.5
7学报编辑2282701011059
8学报编辑2282701011165.5
9学报编辑2282701011572.5
10学报编辑2282701011963
11学报编辑2282701012073.5
12学报编辑2282701012367
13学报编辑2282701012858.5
14学报编辑2282701020169.5
15学报编辑2282701020265.5
16学报编辑2282701020366.5
17学报编辑2282701020449.5
18学报编辑2282701020765
19人事档案干事2282701030359
20人事档案干事2282701030467.5
21人事档案干事2282701030768.5
22人事档案干事2282701031056
23人事档案干事2282701031161
24人事档案干事2282701031363
25教学信息化建设与研究人员2282701040347
26教学信息化建设与研究人员2282701040438
27信息化项目管理人员2282701040747
28信息化项目管理人员2282701041056.5
29信息化项目管理人员2282701041354.5
30信息化项目管理人员2282701041746
31专职心理辅导员2282701050372
32专职心理辅导员2282701050675
33专职心理辅导员2282701050769
34专职心理辅导员2282701050870
35专职心理辅导员2282701050966
36专职心理辅导员2282701051165
37专职心理辅导员2282701051277
38专职心理辅导员2282701051367
39专职心理辅导员2282701051761
40专职心理辅导员2282701051976
41财务信息化人员2282701060175
42财务信息化人员2282701060365.5
43财务信息化人员2282701060651
44财务信息化人员2282701061060
45财务信息化人员2282701061361.5
46财务信息化人员2282701061667.5
47财务信息化人员2282701062172
48财务信息化人员2282701062368
49财务信息化人员2282701062468
50财务信息化人员2282701062643
51财务信息化人员2282701062863.5
52财务信息化人员2282701062953.5
53财务信息化人员2282701063061
54财务信息化人员2282701070145
55财务信息化人员2282701070461
56财务信息化人员2282701070656
57财务信息化人员2282701070749
58财务信息化人员2282701071171
59财务信息化人员2282701071570
60财务信息化人员2282701071751
61财务信息化人员2282701071858
62财务信息化人员2282701072063.5
63财务信息化人员2282701072147.5
64财务信息化人员2282701072549.5
65财务信息化人员2282701072668.5
66财务信息化人员2282701072852
67财务信息化人员2282701072971.5
68财务信息化人员2282701073063
69财务信息化人员2282701081249
70财务信息化人员2282701081460.5
71财务信息化人员2282701081552.5
72财务信息化人员2282701081767
73财务信息化人员2282701082065.5

笔试总分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的原则,本次招考的相关岗位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公布如下:(按姓氏拼音排序)

学报编辑岗位(3人):陈欣苒、姜聪瑞、张淑媛;

人事干事岗位(3人):白雪、秦四轩、张希彤;

专职心理辅导员岗位(9人):安南、高涵婧、华宇薇、李巧玲、刘思宇、王含怡、徐杰、周巧、郑文倩;

财务信息化岗位(3人):方文彦、孙璐、吴颖越。

现场资格复审材料清单

1、原件:健康申报表(附件1,落款时间:资格复审当日)、报名表(附件2,有照片,申请人签名请手签)、个人简历;

2、原件和复印件:

(1)身份证;

(2)大学(含研究生)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同时提供教育部学生信息网在线生成的《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认证报告》(国(境)外留学已毕业人员提供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其中属于2022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的做如下说明:

①国内的,在2022年9月30日之前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可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替代毕业证报名且须于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

②属于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的,在2022年9月30日之前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出具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须于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且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认定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名称(须与应聘学校设置专业(方向)的专业核心课程匹配为准)。

(3)所有国(境)外留学归国人员,提供课程成绩单(中、外文两份,中文可自己翻译但需手写签名)。

(4)人事干事岗位、专职心理辅导员岗位:由所在党组织出具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证明(应注明入党时间,精确到年月日);

(5)学报编辑岗位:历届生(已取得学历学位)者,出具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中级)。

3、其他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非必须):职称证书、荣誉证书(不超过3张具有代表性的)等相关证件。

三、时间安排

(一)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初定:2022年9月24日(周六)9:00-11:30;

地点:短信和邮件另行通知。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当场领取《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二)面试时间初定:2022年9月25日(周日)(勿迟到),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试形式:结构化面试。

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放弃面试空缺入围名额不递补。

(三)若时间有变化,将以官网通知的形式另行告知,请考生关注我校网站。

四、考前安排(重要)

请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配合我校进行考试人员情况排摸,保证尽快且顺利完成面试工作。具体流程如下:

(一)考生来源地报备、资格复审确认和线上资格初审

上述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9月16日(周五)中午12:00之前,发送邮件至邮箱hr@nbpt.edu.cn,邮件主题“姓名+报考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不参加资格复审”。

参加资格复审者,正文填写考生来源地,格式为省市区(县)街道,如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大碶街道,同时以附件形式上传资格复审所需材料的电子版(报名表请上传word版本)。

不参加资格复审者,下载通知中的《放弃考试说明》(附件3),按要求填写后打印,“考生签名”处手写签名,扫描或拍照后以附件形式上传。

个别未按时发送邮件者,人事处会在16日下午电话联系确认,请考生保持手机畅通。若邮件未发送且人事处无法联系者,将视为考生放弃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的资格。

请考生诚信参加考试,慎重对待邮件回复。邮件回复中明确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务必准时参加资格复审。若因上述考生资格复审当天未到(疫情等不可抗力原因除外)导致出现递补情况使得整场考试延期,影响我校人事招聘工作的,该考生将被列入我校《人事招聘不诚信考生名单》。

(二)发布面试递补通知

若因线上资格初审存疑且经人事处沟通确认后确为资格审核不通过者,或者放弃资格复审者,而出现空出面试入围名额时,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面试入围人选并参加资格复审,将于9月20日发布面试递补人员的公告。递补人员请保持通讯畅通,人事处会电话联系相关事宜。

(三)疫情防控和健康报备

1、疫情防控管理要求

(1)参加面试考生需提供现场资格复审时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有宁波市外旅居史人员需三天两检(第1、3天),有浙江省外旅居史人员需三天三检。

(2)如下情况禁止参加面试:

现场资格复审前10天内有境外旅居史、7天内有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3天内有境内低风险地区旅居史,或被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以及次密切接触者,正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居家健康观察和日常健康监测的,资格复审或面试当天浙江“健康码”、行程卡为红码或黄码,或其他根据防控要求需要管控的其他人员。

2、健康报备

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考生,9月22日(下周四)-23日(下周五)中午12:00之前报送疫情防控相关数据,发送邮件至邮箱hr@nbpt.edu.cn,邮件主题“姓名+报考岗位+健康报备”。未按时按要求报备者,将会影响进考试。附件压缩包形式上传的材料要求如下:

(1)《健康申报表》(手写签字,落款日期为2022年9月24日,有两个及以上手机号码的如实填写);

(2)《健康承诺书》(附件4);

(3)提交当日的浙江“健康码”(即2022年9月22日或9月23日);(4)提交当日的近7天大数据行程卡截图(要求同上)。

五、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不得提供身体健康状况虚假信息,对隐瞒行程、隐瞒病情、故意压制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2.每位考生需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需测量体温、按工作人员要求出示场所码、校园码且体温正常(<37.3),凭身份证原件方能进入考场。

3.随着疫情形式发展,若疫情防控要求有变化,我校将以邮件或短信形式告知,不再另行发布公告。请考生关注报名表所填报的电子邮箱或手机短信。

联系电话:0574-86891361。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2022年9月13日

附件:

附件1:健康申报表.pdf

附件2: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考生放弃考试声明.pdf

附件4:健康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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