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信息 > 高校招聘 > 招聘信息列表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潞河医院2024年招聘重症医学科学科带头人公告

来源:高校网 | 发布时间:2024-04-19 14:59:36 |  访问:276

一、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潞河医院及重症医学科情况简介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潞河医院始建于1878年,迄今已有146年历史。现为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医院、临床医学院,也是北京东部的大型三级综合性医院,是区域急危重症救治中心、疑难疾病会诊中心、区域医学教育中心和医学科研及防病中心。

医院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现有员工3100余人,开放床位1300张。2023年门急诊量247.5万人次,出院人数6.74万人次,年手术量6.65万例次,平均住院日6.14天,cmi1.15。2023年北京地区医疗服务能力管理综合(drg)评价第6名,2018-2022年国家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均为a级。

重症医学科(icu)创立于1992年,经过32年的建设,目前拥有一支专业的危重症救治团队,设有重症监护床位22张及含ecmo在内的配套完备的专业救治装备,是国家重症医学住培基地。在区域重大抢救事件、抗击“非典”、“新冠”疫情中,充分展示出icu团队的专业素养和处置能力。

急诊重症监护室(eicu)成立于2010年,目前组建了一支优秀的急诊重症救治团队,设有重症监护床位10张,配备了专业救护装备。这个相对年轻的团队是我院急危重症患者救治绿色通道中重要的桥梁。

急诊科建院之初已经成立,目前包含内科、外科、妇产科、骨科、神经内科神经外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动物致伤、胸痛中心、腹痛中心、急诊抢救等多个亚专业,配备检验、影像、超声、心电图等完备的辅助专业,设置采血室、注射室、输液室、留观室、急诊病房、院前120急救等独立支撑体系,拥有完备的急诊急救设备设施。日急诊量约1200人次。

为了给病人提供更加高效便捷、更加专业化的急危重症医疗服务,我院于2015年4月整合了icu、eicu和急诊科,创新成立了急诊急救部。

目前,急诊急救部主要收治急性脑卒中、心肌梗塞、心力衰竭呼吸衰竭急性中毒、严重创伤、高危妊娠、急性多脏器功能不全、犬咬伤等急危重症,年收治病人数达20万人次,年抢救6000余人次,抢救成功率达97.5%。

为响应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需要,我们诚挚邀请您加入潞河大家庭,领军重症医学团队,快速推进医院高质量发展。潞河医院的学科建设将会在原有的基础上,继续坚持器官系统的学科整合改革方向。我们的制度将更加健全、诊疗和教学更加规范、护理更加优质、科研和转化持续壮大,进而更好地为北京城市副中心乃至全国各地广大病患服务,助力健康中国早日实现。

二、学科带头人招聘条件及待遇

(一)资格条件:

1、年龄45岁以下(特别优秀人员可以放宽到48周岁)。

2、重症医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副教授及以上教学职称,硕士/博士研究生导师。

3、重症医学从业资质证书。

(二)必备条件:

1、具有丰富的重症医学专业领域知识和明确的学术研究方向。

2、有较强的急危重症的抢救诊治组织能力及科研教学能力,能够引领本学科持续发展,不断创新,在业内有一定的知名度和专业同行认可度。

3、具备较高的政治素养和团结协作精神,具备专业领域学科带头人的工作素质。

4、具有一定的科室管理能力和经验,曾担任或现任科室学科带头人。

5、累计在三级医院重症医学专业从业5年及以上。

6、从事重症医学专业以来在国内及国际期刊发表过高质量论文,有一定学术影响力。

7、具备良好的英语交流和专业英语写作能力。

(三)优先条件:

1、承担在研省部级及以上科研课题。

2、任市级专业性学术组织专科分会常务及以上学术职务。

3、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或省、市级学术技术带头人人选或后备人选。

(四)薪资待遇:

1、协助申报通州区人才公寓住房。

2、给与科研启动经费。

3、薪资面议。

联系方式:

座机:010-69543901-3379、吕老师:13691309255、王老师:13269391195

邮箱:https://mail.beijing.gov.cn/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ww.luhehospital.com/html/news/articles/7323.html

更多最新医学人才招聘资讯请关注高才医学微信公众号(微信号:yxrcjob)。

推荐:更多 请关注 今日招聘官方微信公众号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源文件地址。

【 责任编辑:高校小招 】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今日招聘"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今日招聘网,转载请必须注明今日招聘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求职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

未经招聘网同意,不得转载本网站之所有招工招聘信息及作品 | 招聘网版权所有 2007-2018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02895号

网站经营许可证:浙B2-20080178-14 公司招聘招人好网站,就在招聘网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备案号:浙B2-2008017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