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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12月人才招聘

来源:高校网 | 发布时间:2022-12-29 20:34:11 |  访问:3517

一、招聘对象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招聘岗位表》);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现役军人;

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2年12月13日至2022年12月31日,如因相关岗位报名人数不足,需延长报名时间的另行公布。

(二)报名方法:

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需在本招聘启事规定的时间内,按网上提示的流程注册、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后,点击网站“招聘信息”栏中“招聘岗位”进行报名。应聘者应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网址:https://rs.qypt.edu.cn/recruit/desktop/index.do)

2.应聘人员要如实、准确填写个人报名材料,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错误,导致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考试、聘用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

3.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应聘人员须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取得报考相应岗位所需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2023年应届毕业生应聘人员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4.应聘人员需将相关材料电子版压缩后发送至qzy3936088@126.com邮箱,邮件主题格式为“应聘岗位+应聘者姓名+学历学位+今日招聘网jrzp.com”。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视为无效报名。需提交材料如下:

(1)个人简历;

(2)身份证扫描件;

(3)职称证书扫描件(无职称者不需提供);

(4)岗位要求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5)普通高等教育所有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国(境)外学历须同时提交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5.资格审查贯穿人才招聘考试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本招聘启事所列资格条件要求的,或应聘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应聘人员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三、考试

专任教师岗位考试方式为:试讲+面试;行政职员岗位考试方式为:笔试+面试。

考试具体安排及要求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一)进入体检考察程序人员

在考试成绩高于70分(含70分)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排名,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程序人员名单。

(二)体检安排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安排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要求,学院以发函到应聘人员工作单位、学习单位征集意见,或实地考察方式进行。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计生情况、遵规守纪情况、违法犯罪情况、档案情况和工作实绩等。同时对应聘者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或复查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人员递补

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聘用资格等,致使招聘岗位出现缺额的,学院将按照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人员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具体以学院公布为准。

五、公示和聘用

学院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学院网站对拟聘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办理入职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六、工作待遇

应试通过人员为非事业编制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学院有关规定计发待遇。

七、疫情防控要求

鉴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请报考者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如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学院将综合考虑作出合理安排,并及时通知报考人员。

八、联系方式

校址: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东城街蟠龙园清远职业技术学院

邮编:511510

邮箱:qzy3936088@126.com

联系电话:0763-3936088

联系人:尤老师

招聘岗位表(请点击链接查看岗位表详情)

https://mp.weixin.qq.com/s/detqwnrcpszj-9sflinaxa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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