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乌翠区2023年度“市委书记进校园”事业单位引才活动公告
按照伊春市2023年度“市委书记进校园”事业单位引才活动安排,结合乌翠区实际用人需求,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规定,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接受社会监督,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
二、引进计划
本次计划引才的事业单位岗位10个,引进人才20人。详见《乌翠区2023年度“市委书记进校园”事业单位引才计划表》(附件1)。
三、引进条件和要求
(一)引进对象
具有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含2023年应届毕业生)。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5月以后出生)。
4、应如期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引进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以及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2、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因违规违纪被国家机关或企业事业单位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且在禁考期的人员;
6、现役军人,伊春市域内的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的);
7、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的)被辞退未满5年的;
8、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的男性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且在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后拒不改正的;
9、按照政策规定,存在需要回避情形岗位的人员;
10、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四、引才工作程序
发布公告→报名→现场确认→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成绩公示→确定人选→考察→体检→拟聘人选公示→聘用
(一)发布公告
2023年5月10日—5月18日通过黑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乌翠区人民政府网站、“文明乌翠”公众号面向社会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11日至2023年5月18日。
2、报名方式:本次引才活动采取网上报名的形式。
考生将“报名材料”扫描件电子版于2023年5月18日17:00前,传到2284584844@qq.com邮箱。(网上报名递交材料的考生,笔试前须按要求进行现场确认,没有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3、报名材料:
(1)《乌翠区2023年度“市委书记进校园”事业单位引才活动报名登记表》(附件2)(须在指定位置粘贴一寸免冠照片);
(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3届毕业生可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须加盖学校公章)报名,但在办理聘用手续时要持报考岗位所需的毕业证、学位证,否则不予聘用);
(4)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2023届毕业生可持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报名,但在办理聘用手续时要持报考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否则不予聘用);
(5)《乌翠区2023年度“市委书记进校园”事业单位引才活动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
(6)政策性加分:符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规定的享受加分政策的报名人员,笔试成绩按政策加分。具备多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一个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享受笔试加分政策的考生应在现场确认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未按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具体需提供的材料清单见附件4)。符合加分条件的报名人员将在审核确认后按规定进行公示。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必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
(2)报名须使用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电子照片;
(3)报名时,报考人员要详细阅读《乌翠区2023年度“市委书记进校园”事业单位引才活动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信守承诺,如实填写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
(4)报考人员需随时关注乌翠区人民政府网站、“文明乌翠”公众号发布的公告和通知,保持通讯畅通。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告知乌翠区引才工作领导小组,因个人原因错过招录任何环节的,责任自负。
(5)乌翠区引才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后,各类证件、证书等原件返还报考人员本人,《乌翠区2023年度“市委书记进校园”事业单位引才活动报名登记表》(附件2),原件及其他复印件材料用于存档备查。
5、报名比例:
乌翠区事业单位计划引进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之比应不低于1:3的比例,达不到该比例的,经乌翠区引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减少该岗位的引进人数或取消该岗位,如某一岗位实际报名人员均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的,可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经本人和引才单位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岗位,只能改报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