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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州市丽春镇人民政府公益性岗位招聘6人公告

彭州市丽春镇人民政府招聘信息 彭州市丽春镇人民政府 2024-05-11 21:52:29 人阅读

因工作需要,丽春镇人民政府部分村社区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花棚社区就业联络员1名、治安协管员1名

黄鹤村保绿员1名

碧鸡村设施维护员1名

天鹅村治安协管员2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吃苦耐劳;

(二)持就业创业证且为“就业困难认定”的人员;

(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有社区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处分的;

4.已注册有工商营业执照的;

5.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人员;

6.其他不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的人员;

7.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三、工作职责

就业联络员:

(一)负责向村(社区)居民宣传各项就业创业惠民政策,协助村(社区)开展各类就业创业宣传、招聘活动;

(二)定期与市就业局、企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培训机构联系,收集岗位信息和培训信息,定期向村(社区)居民推送发布;

(三)收集掌握村(社区)居民失业状况,求职意愿,向失业人员推荐岗位;

(四)收集掌握村(社区)居民就业创业培训意愿,协助村(社区)和培训机构组织培训,对培训后的学员推荐岗位;

(五)收集村(社区)内就业困难人员信息,协助做好对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服务,对村(社区)内享受社保补贴、岗位补贴、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人员定期回访;

(六)对村(社区)内正在享受失业保险金人员的就业动态进行跟踪调查,掌握并报告“隐性就业”情况;

(七)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设施维护员:

(一)负责村社区各类设施设备维修、维护、保养工作;

(二)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治安协管员:

(一)认真贯彻执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和上级政法部门决定、决议和指示;

(二)协助社区抓好职责片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平安创建工作;

(三)定期在职责片区进行巡逻,对于人员集中的区域,如学校等公共场所要进行站岗,发现重大事件立即报告;

(四)协助做好治安综合防控,协助调解民事纠纷;

(五)协助对流动人员和特殊人群服务管理;

(六)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保绿员:

(一)负责规定区域内的绿化面积,定期施肥、浇水、防病治虫、种耕除草及时修枝整形,懂得花草树木的特性和培植方法,种植季节,生产特性和管理办法等。

(二)保持绿化区清洁,保证不留杂草、杂物、不缺水,不死苗,定检查绿化草坪完好情况,花草树木生长情况。

(三)会操作绿化设备器材。

(四)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聘用期限及待遇

(一)聘用期限3年。

(二)待遇标准:基本工资1970元/月。

四、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请报名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就业创业证原件及2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并交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本人页、就业创业证复印件各1份。

联系人:

丽春镇花棚社区:向小琴,联系电话:13678146820

丽春镇黄鹤村:王雪梅,联系电话:13678095849

丽春镇碧鸡村:谢堃香,联系电话:13540689839

丽春镇天鹅村:程传兴,联系电话:13679090978

报名时间:2024年5月13日至2024年5月17日(五个工作日)。

面试时间:2024年5月20日。

报名及面试地点:彭州市丽春镇花棚社区、黄鹤村、碧鸡村、天鹅村党群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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